记者12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通知指出,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组织是吸纳就业的重要力量,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摆在社会组织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社会组织吸纳就业政策,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引导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助力开发就业岗位、拓展就业空间、提供就业服务。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带动专职就业岗位增加;要广泛动员、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指导社会组织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设置见习岗位条件,增强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在规范有序开展活动基础上,积极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推动以事业发展支撑就业;要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就业的积极性。
此外,通知还要求,创新校社合作模式,加强人才供需对接,鼓励社会组织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共建实训基地,通过校社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方式,推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人才培养,满足社会组织领域对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助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