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就业市场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4-08-23 14:49:07    分类:新闻动态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全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今年以来,我国就业局势虽总体稳定,但总量与结构性压力依旧不容忽视,如何持续优化就业公共服务、提高就业质量,值得深入思考。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持续完善就业公共服务,逐步构建起从中央至基层的六级管理、五级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网络。

全国超过 98%的街道、乡镇设立了服务窗口,为民众提供招聘、职业指导、创业扶持等服务,“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以及职业培训不断扩面增效,极大地提升了匹配效率。数据表明,截至 2023 年,我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达到 4434 家,全年为劳动者提供求职、创业服务高达 1.25 亿人次。 与此同时,一系列相关政策的持续颁布、完善与贯彻执行,在新就业形态与灵活就业领域收获了显著成效。例如,此前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明确将新就业形态的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畴。同时,人社部启动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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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大力推进职业资格“放管服”改革,分七批取消了 70%以上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一步为灵活就业清除了障碍。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就业规模的扩大,促进了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然而,尽管平台经济等新就业形态催生了新型劳动关系,但现有的服务体系仍主要面向传统劳动关系,未能充分覆盖新兴就业群体。

同时,部分技能单一、年龄偏大的劳动者也面临着结构性失业的风险。对此,需采取多种措施加以应对。 一方面,打造“需求+供给”数据采集链条,推动产业与就业协同发展。紧紧抓住人才缺口,在实施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工程项目时,提前对岗位需求和技能要求进行评估,构建企业用工需求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采集各类群体的业务数据,通过智能分析和精准画像,形成覆盖广泛的劳动力供给数据库。 

另一方面,创新“公共+市场”用工服务链条,实现供需的精准对接。聚焦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发单+就业公共服务机构接单+服务对象反馈评单”的工作机制,实施大数据精准推送、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等专项服务。充分利用职业介绍补贴政策,激励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保障服务,确保覆盖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突出就业导向,依据重点产业需求,针对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定向式、定岗式、订单式示范性项目制培训,促进供需匹配和岗位对接。